深圳市寶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與外匯管理的綜合性違法案件。位于寶安區的新金輝興雜貨店因銷售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長薯粉”,同時涉嫌未經許可經營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被依法立案調查。此案不僅暴露了食品安全監管的漏洞,也反映出對特殊行業準入許可的監管必要性,對廣大經營者與消費者具有重要的警示意義。
經檢測,該店銷售的“長薯粉”中重金屬含量超過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的規定。重金屬如鉛、鎘等可通過食物鏈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可能損害神經系統、腎臟等器官,尤其對兒童發育影響顯著。這一行為直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關于禁止生產經營重金屬等污染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責令該店立即下架相關產品,并對已售出食品啟動召回程序,同時將根據情節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能吊銷許可證。
與此調查中發現新金輝興雜貨店還存在未經批準經營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經營此類業務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并獲得特許經營許可證。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兌換業務,不僅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還可能為洗錢、非法跨境資金流動提供便利,增加金融風險。該行為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相關部門將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此案反映出部分小型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為追求利潤而忽視食品安全和行業規范。從食品安全角度看,商家應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確保商品來源可靠、檢測合格;從金融合規角度看,任何涉及貨幣兌換的業務都必須依法取得資質,杜絕無證經營。監管部門需加強日常巡查與專項檢查,利用技術手段如快速檢測設備、大數據監控等提升執法效率。
對于消費者而言,此案提醒在購買食品時應選擇正規渠道,注意查看產品標簽和檢測報告;進行貨幣兌換時,務必通過銀行或合法特許機構,以保障資金安全與合法權益。深圳市作為經濟特區,更應強化法治環境建設,通過此類案例宣傳,提升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視。
新金輝興雜貨店的雙重違法行為,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只有經營者守法自律、監管部門嚴格執法、消費者積極監督,才能共同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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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2 2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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